汉源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汉财采〔2025〕12号)
2025-03-17
四川/雅安
质疑投诉
汉源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汉财采〔2025〕12号)
雅安/四川-2025-03-17 00:00:00
雅安/四川-2025-03-17 00:00:00
汉源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汉财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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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环保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冠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福庆路***号附**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四川汉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汉源县文化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成都冠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不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就对****年环保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作出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年**月**日作出《汉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汉财采〔****〕**号),我局重新审查后认为汉财采〔****〕**号所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证据不足,经研究决定于****年*月**日以汉财采〔****〕**号撤销汉财采〔****〕**号所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后重新组织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以“价格扣除”代替专门面向”,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汉源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