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旺财罚〔2025〕2号)
2025-03-17
四川/广元
质疑投诉
旺苍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旺财罚〔2025〕2号)
广元/四川-2025-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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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旺财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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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元市鑫航农机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元市中新商城一区*幢
法定代表人:张晓芹
二、基本情况
在旺苍县****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普济镇农机采购)(项目编号:*****************)中,四川奥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对响应文件的相关真实性进行审核,未尽到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元市鑫航农机有限公司作出采购金额(******元)的千分之七的罚款,即****元(大写:陆仟贰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旺苍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