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 环卫特种作业车辆维修保养
2025-03-17
湖南/岳阳
中标结果
[湘阴县] 环卫特种作业车辆维修保养
岳阳/湖南-2025-03-17 00:00:00

环卫特种作业车辆维修保养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环卫特种作业车辆维修保养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钟静***********

报价起止时间:********** **:** *********** **:**

采购单位: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企业资质*其他企业资质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环卫特种作业车辆维修保养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描述:环卫特种作业车辆维修保养,共有**台环卫特种作业车辆使用年限均已超过*年(发动机声音异常,动力输出不足,伴有轻微抖动,可能涉及点火系统或燃油供给系统故障;垃圾装载及卸载过程中,液压系统响应迟缓,升降不平稳,有漏油现象,影响垃圾转运效率;车身多处出现锈蚀及划痕,底盘部件有轻微变形,可能因长期暴露于恶劣环境所致;车辆尾气排放检测结果显示,部分排放物超标,可能涉及发动机内部磨损或排气系统故障等)。;维修清单:详情见附件;项目要求:为保证本服务高标准、高效益完成,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与报价前,根据维修内容拟定一套及以上维修服务方案和店铺规模及维修车间图片送我方审查,价格合理,方案可行维修车间符合我方要求的为正式有限报价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需求:(*)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因项目周期紧张,为保障环卫车能正常拖运,请中标单位在**天内完成此项目,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次要参数要求:
*项 ******.** *

买家留言:(*)评审结果公示之日,中标单位接到我方通知后请于*小时内至我单位开碰头会。(*)请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提供服务,否则我方有权拒绝一切合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律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的供应商.(*)恶意竞价者,经查实无法满足我方采购需求的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拉黑处理。

附件:车辆维修明细.***

响应附件要求:相关资质、报价单、一套及以上维修服务方案和店铺规模及维修车间图片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至**:**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岳阳市 湘阴县 文星镇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项目价款 此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因其它原因另外产生费用。总价款包含材料费、制作费、人工费、机械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结算支付 经甲方验收审计后,二年内完成结算支付。(若质保期内,乙方不能及时有效的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采购方有权使用其他第三方进行售后维护,产生的一切费用归乙方承担。)
质量验收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本项目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服务承诺。 *、甲方负责验收,若乙方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提供的货品必须和项目清单***%相符。 *、所有维修的配件质保期为一年,如在质量期内出现任何问题,中标单位无条件跟换新的产品。
售后服务 供应商必须提供快速化售后服务,如有问题因第一时间赶到我单位处理。
关于报价 (*)为保证本服务高标准、高效益完成,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与报价前,根据维修内容拟定一套及以上维修服务方案和店铺规模及维修车间图片送我方审查,价格合理,方案可行维修车间符合我方要求的为正式有限报价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前仔细阅读商务条款,投标人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维修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评委会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委员会将该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恶意竞价者,上报相关部门且纳入黑名单。
验收标准 (*)甲方验收质量要求为: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修理清单中所列标准),乙方维修、调试完成正常运行后,需书面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包括核实本协议约定维修服务内容符合要求情况,核实所用材料数量和质量达标情况。若所用材料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修理对象恢复正常运转、运行,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书面证明(该证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甲方指定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完成维修后向甲方提交所用材料三证。同时,乙方保证所用材料无任何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最高额抵押、专利侵权、知识产权侵权等)。(*)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第三方修理费用不得超过乙方提供的收费额度,超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单独支付其他费用。(*)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拆检情况。
项目其他要求 *.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原厂配件并保证配件质量。更换配件时,必须由采购方相关人员对产品的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供应商所换的旧配件全部由采购方检查并收回,否则视为未更换,不予核算。*.投标人必须具备固定经营场所、设备及人员。场地应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要求,设有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预检工位、机电、钣金、喷漆工位、总成维修车间、配件库,并标识清楚。人员配置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要求,具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新能源汽车维修人员,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设备配置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要求,设备清单参考如下:(*)仪表工具:万用表、气缸压力表、燃油压力表、液压油压力表、真空表、空调检漏设备、轮胎气压表、外径千分尺、内径千分尺、量缸表、游标卡尺、扭力扳手。(*)专用设备:废油收集设备、齿轮油加注设备、液压油加注设备、制动液更换加注器、脂类加注器、轮胎轮辋拆装设备、车轮动平衡机、四轮定位仪、汽车空调冷媒回收净化加注设备、总成吊装设备或变速箱等总成顶举设备、汽车举升设备、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冷媒鉴别仪、蓄电池检查、充电设备、车身清洗设备、打磨抛光设备、除尘除垢设备、车身整形设备、车身校正设备、悬架试验台、喷烤漆房及设备、喷油器试验设备、调漆设备、(电池拆卸车、电池升降机、电池搬运车)、特种工程车辆维修设备(铲车、空压机、履带吊、压力容器、汽车吊)。(*)检测设备:尾气分析仪、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侧滑试验台、制动性能检验设备、砂轮机、台钻(含台钳)、气体保护焊设备、压床、空气压缩机、抢修服务车。*.投标人的绿色、环保的要求应当符合《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维修要求 * 、机械车辆维修保养结束后,机械车辆的运行应稳定可靠,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技术要求、维修保养的机械设备在不同负荷、转速下运行时应无异音,无异烟色;水温、机油压力等各类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各部轴承不过热,油封不漏油,制动效果符合标准。* 、变速箱不过热,无敲击声和杂音。* 、行走机构行驶平稳,转向灵活,无剧烈振动或摇晃。 * 、工作装置效率不降低,运转正常,不发生严重磨损和不正常的响声。* 、离合器的分离与结合正常,不发抖、不打滑、无杂音。* 、总成大修后,必须动力性良好、运转平稳,燃油消耗合理、各零部件润滑正常,不漏水、漏油、漏气、漏电、温度正常。*.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完毕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对机械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清单及费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乙双方在维修清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投标人应对采购方的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投标人须承诺为采购方送修的定期保养车辆办理优惠索赔,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投标人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车属单位的利益,严禁送修人员或单位向供应商提出非分要求。 **.中标方应对所提供的汽车零配件和维修项目的质量负责,汽车零配件应为原厂零配件,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包换包修,做到优质服务,优先服务。 **.一般情况下必须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代替品进行更换的,必须先得到送修单位负责人的同意。**.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免费及优惠服务。**.维修厂家必须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送修单位提高汽车维修优质服务,做到“维修及时、质量优良、价格优惠”,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小修不过夜、总成大修不超过半天、全车大修不超过*天完成;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服务条款 *.须承诺按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及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投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在质量保证期或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若供应商在*日内无法提供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质量保证期内,再次出现故障问题投标人不及时无偿返修恢复或机械车辆因同一故障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投标人应当征得采购方同意后联系其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解决故障,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期内因维修保养质量不达标,机械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任何性质的安全事故(维修质量由第三方鉴定),由投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在维修质保期或承诺的质保期内,机械车辆因投标人的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接到采购方电话后,必须及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投标人应提供**小时紧急救援服务,在接到采购方报修电话后,*.*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抢修。*.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完成后,如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要求投标人无偿返工,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投标人在机械车辆维修期间,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建立机械车辆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维修机械车辆进厂维修,详细登录进厂时间,机械车辆所在单位,机型,牌号,附属装置、工具等,并由双方经办人员共同签字,办理出厂移交手续。认真做好进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做好移交登记手续,严把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确保所修机械车辆故障返修率在*%以下。*.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应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监督拆检全过程。**.如需要到现场去维修项目,投标人必须服从采购方的安排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服务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机动车辆维修标准和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车辆维修供应商良好形象。*.服务标准不低于执行国家机动车辆维修标准和该地区汽车维修经营服务规范及其他行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圆满完成机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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