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5〕319号)
2025-03-17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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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5〕319号)
广东/深圳-2025-03-17 00:00:00

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号)

  一、当事人:深圳市巨米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九围社区宏发创新园*栋厂房*楼

  法定代表人:郑*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基本情况

  深圳市巨米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米公司)参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国际设计学院图书馆家具购置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巨米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份检测报告。经向相关报告出具机构书面核实,该**份检测报告均属于虚假资料。

  综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巨米公司已构成“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三、行政处罚结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深财规〔****〕*号)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将巨米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对巨米公司处罚如下:

  *.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一年;

  *.罚款人民币**,***.**元。

  深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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