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3-14 00:00:00
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一期项目室外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原项目名称: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一期项目室外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一期项目室外工程施工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单位:
现对科大硅谷高新孵化园一期项目室外工程施工(项目编号:**************)补疑如下:
*.请问由我单位承建的火车站站前广场项目,该站前广场项目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工程、铺装工程等。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
答:满足,该业绩须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评审因素要求,如为联合体业绩的,须提供投标人承担室外附属工程的金额不低于****万元证明材料。
*.我司拟提供的企业荣誉称号为市级优良工程奖,等同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琥珀杯,因当地实际最高等级的市级优质工程奖称号为“优良工程奖”,没有“杯”这个荣誉称号,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
*.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我公司提供的人员为建筑专业中级职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投标人提供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即可。
*.问:招标文件附录*业绩要求提供资料“(*)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施工许可证查询信息网址及截图是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是否认可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满足;(*)是。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修改为:
(*)业绩、奖项、荣誉(如有):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对应窗口上传。
(*)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由于招标人名称变更,原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招标人名称“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或“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者均予以认可。
*.合同**条补充条款内增加:
绿化工程管理
(*)苗木严禁乱堆乱放。大苗装卸必须使用吊车,并配备有经验的吊装驾驶员,吊装时必须有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并指挥装卸。
(*)市政道路边绿化种植时承包人须设立专职安全员,对施工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的,除立即配备外,承担违约金****元;在道路交口施工时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指挥交通,否则,承担违约金****元。
(*)有地下管网的绿化区域内树坑采用人工开挖。可按每**米进行人工先挖探沟,查清地下管线走向,以免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如因承包人野蛮施工原因损坏地下管线,承包人除承担全部损坏部分维修责任外,还需承担违约金****元/次。对已开挖树坑,应在旁边设立警示牌和提示牌,沿线增设夜间反光牌,如因承包人未及时设置警示牌、提示牌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承担***元/次违约金。
(*)施工过程中如使用大型机械,进行树木吊装均应做好安全标牌设置于施工前后**米处,并进行三面维护。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用警示隔离带在沿线单位出行处做好交通防护隔离工作,确保车辆和行人不进入绿化施工区域。现场做好悬挂彩条、警示牌等安全标牌。施工中应注意上方高压电线的安全距离,专人监护。
(*)承包人需按现行施工规范在实施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前进行方案报审,批准后按方案执行。承包人未报或未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的,一经发现责令承包人立即局部或全面停工整改并处违约金****元/例。
(*)乔木胸径为离地*.*米处测量,地径离地*.*米处测量。所供应苗木的树皮旧伤损坏长度不超过****宽度不超过树干周长*/*。承包人选择的苗木和栽植标准需按照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和高新区绿化施工导则统一要求,须选自苗圃地里的树木。同时要严格执行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要求的各项规格。所有苗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有烧坏、发黄、枯萎的均视为不合格。
(*)不合格苗木必须在验收后**小时内清除出现场,未按要求时间退场的将按每次****元的违约金。到场苗木经验收第一次不合格的,乔木按每棵树承担违约金***元,灌木按每棵树承担违约金***元,色块按每平方承担违约金**元;第二次仍不合格的,乔木按每棵树承担违约金***元,灌木按每棵树承担违约金***元,色块按每平方承担违约金***元;第三次仍不合格的,按第二次不合格承担违约金的双倍执行;第四次仍不合格,解除合同,清除出场。
(*)承包人要精心选择苗木、调运苗木;监理公司要对苗木逐棵进行验收,不合要求的,必须退回。所有苗木在起苗前需由监理公司去苗圃现场选苗,拒绝截干苗和山地苗。苗木到达施工现场时,由设计、发包人、监理单位和园林主管部门共同按照图纸规定尺寸,逐棵测量验收,不合格苗木一律退回。
(*)施工中土方换填、土壤改良、挖树穴、苗木进场验收、栽植等每道工序完成后,都必须由监理人员进行现场跟踪检查、旁站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承包人如有任何一项工序未经监理单位验收并签字确认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第一次发生将承担****元违约金、第二次发生将承担****元违约金,第三次发生将承担****元违约金,第四次发生承包人承建的整个绿化工程将判定为不合格,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承包人该工程所有工程款,将承包人清除出场,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所有种植的苗木不允许重修剪,栽植后要保证苗木的全冠。同时承包人要做好其他的苗木保成活措施。
(**)施工期内:发包人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承包人需立即整改,整改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承担****元/次的违约金。连续三次发现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承包人清除出场;如与合同和招标文件有变化应以发包人文字性通知、联系单等为依据,其他均不予认可。
(**)所有采购的苗木发包人将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园林主管部门到施工单位的采购苗木的苗源地苗圃内号苗,确认是满足要求的合格苗木后方可起挖。
(**)本项目施工中严格实行样板引入,在所有土方换填、土壤改良、树穴开挖、苗木栽植、苗木支撑等大面积施工前承包方必须先做样板,经发包人、监理公司和园林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确认,承包人自行组织大面积施工,由此造成返工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承担****元/次的违约金。
(**)承包人在选择营养土等供应商时,需事先按报验审核程序报监理公司和发包人批准。若承包人申报的营养土等供应商规模较小或成立时间较短或有证据表明其质量不稳定或市场信誉较差,发包人有权不予批准。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营养土,监理、发包人一经发现,除勒令承包人将土方挖除、材料全部清场外,承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次。
(**)承包人须接受发包人和园林主管部门的检查、随机抽查和工程质量监督,如发现质量问题,承包人需立即整改,整改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承担****元/次的违约金。
(**)承包人须接受监理单位全程旁站式监管。土方换填,土壤改良、树穴、施肥、苗木、栽植支撑、工序隐蔽、材料进场等须按设计等相关要求,经监理单位逐项(逐个)验收签字,不合格的立即整改。承包人在每道工序的施工过程需留存完整的现场施工的照片,材料进场需留存完整验收过程的现场照片,照片中验收人员需是监理公司监理人员。
(**)工程移交时,苗木成活率、合格率应达***%。确因特殊原因,移交时苗木仍有零星死亡的,按最高投标限价苗木清单价的***%扣除。
(**)绿化养护期内;绿化养护期内双方责任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项目养护期内的一切工作,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绿化养护期内水电费支付由承包人支付。
(**)工程验收合格后进入养护期,该项目养护期两年,一级养护标准,养护期内,承包人必须建立养护日志。
(**)养护期内:承包人按年、季、月向发包人报送养护计划,养护期内,承包人须接受发包人每月一次的养护考核和不定期的抽查养护考核。当承包人养护不满足要求时,第一次承担违约金****元,第二次承担违约金****元,第三次承担违约金****元。养护期满后,验收合格方可移交。
(**)发现苗木死亡、缺株、长势不良、断头残冠的苗木,密度不够的色块和斑秃的草皮,必须及时更换、补植和处理,根据苗木栽植的季节性特点,施工单位在养护期内务必在*月**日前完成春季的苗木补植、务必在**月**日前完成秋季的苗木的补植。同时务必在*月**日前将春季需补植苗木计划和**月**日前将秋季需补植苗木计划报送至建设单位,逾期未报送的将承担****元/次违约金。截止时间内未完成苗木补植,将承担乔木***元/株/天,灌木***元/株/天。色块、草皮按***元/斑秃点(密度不够区块)/天的违约金。
(**)在养护期内,只要存在因市、区园林主管部门检查发现存在养护问题,将承担****元/次的违约金。
(**)如养护期内,死亡苗木、缺株、长势不良、断头残冠的苗木,密度不够的色块和斑秃的草皮,如在春、秋季补植时间(或建设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要求的限期时间)截止日期后**日内仍未完成补植的,将安排其他单位补植,补植的苗木经补植单位养护半年后苗木无问题,交由施工单位后续养护管理,补植费用从后续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后支付给补植单位。
(**)其他内容严格按照《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高新区绿化导则》《合肥高新区园林绿化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施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号
联系人:庄工
电话:*************
招标代理: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
****年*月**日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