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3-14 00:00:00
鲜切花材及配套辅材(花泥)采购及配送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年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鲜切花材及配套辅材(花泥)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鲜切花材及配套辅材(花泥)采购及配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来运花卉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华一坡**号附*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石小路***号
被投诉人*: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双子座*栋**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相关供应商不具有投标主体资格,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相关供应商之间有围标行为。*.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应当否决其投标,并投诉相关供应商与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存在串标行为。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及投诉事项*中的部分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中的部分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均予以驳回。
因本项目在招标采购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了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采购人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废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
鲜切花材及配套辅材(花泥)采购及配送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年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鲜切花材及配套辅材(花泥)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鲜切花材及配套辅材(花泥)采购及配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来运花卉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华一坡**号附*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石小路***号
被投诉人*: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双子座*栋**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相关供应商不具有投标主体资格,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相关供应商之间有围标行为。*.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应当否决其投标,并投诉相关供应商与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存在串标行为。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及投诉事项*中的部分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中的部分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均予以驳回。
因本项目在招标采购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了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采购人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废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