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汶财采〔2025〕30 号
2025-03-14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汶财采〔2025〕30 号
成都/四川-2025-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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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汶财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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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武侯区嘉得乐广告设计工作室:
你公司不服四川源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汶川县双拥示范街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邮件。经本机关审查,投诉书中落款公司名字为四川李大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投诉人及公章名字不一致,该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向你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汶财采〔****〕**号)(邮寄单号:*************),截至****年*月**日,未收到你公司补正资料,本机关认为:
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已明确告知你公司需要补正的内容、期限(*日内)以及未按时补正的相关后果。你公司于****年*月*日签收,应于****年*月*日前进行补正。未按照补正期限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汶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汶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