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遂财采〔2025〕37号)
2025-03-10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遂财采〔2025〕37号)
成都/四川-2025-03-10 00:00:00
成都/四川-2025-03-10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遂财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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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遂宁市第一中学校可视化智慧教育系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耀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蜀东路*号西景花园
被投诉人*:四川省遂宁市第一中学校
住所地:遂宁市文苑路**号
被投诉人*: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地:遂宁市船山区东升路**号*号花瓣*楼
相关供应商:网联云汇数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五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耀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省遂宁市第一中学校于****年*月**日就四川省遂宁市第一中学校可视化智慧教育系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签收了四川中耀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快递(***************)送达的投诉书,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要求,本机关已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年*月**日本机关向四川省遂宁市第一中学校、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发送《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向网联云汇数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发送了《投诉受理告知书》。评审已结束,尚未签订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五、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一: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二: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三: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一、二、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遂宁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