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03-10
河南/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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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河南/南阳-2025-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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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机构:社旗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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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郑州马到成功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溱水路荣升花苑*号楼一单元四楼
本机关调查查明:****年*月*日,你公司在参与社旗县营养膳食改善项目(编号:社财采购公开********),你公司将供餐业务转包给河南豪兴商贸有限公司社旗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号)第七十二条第四款,属于“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参照《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对该公司做出以下处罚决定:
*、处以采购金额*******元,**‰即*****元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本处罚生效之日起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社旗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