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5-03-07 00:00:00
标题:屯昌县应急管理局****年应急救灾设备采购公告
索引号:**********/**********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屯昌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年**月**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年**月**日 时效性:屯昌县应急管理局
****年应急救灾设备采购公告
为应对自然灾害,满足救援需求,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屯昌县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一批救灾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屯昌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应急救灾设备采购
采购需求:详细见公告附件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
二、相关要求
*.产品单价为含税价,含运费;
*.评选办法:取通过资格审查公司的同品质产品报价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
三、资质及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且在经营范围内(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产品设备报价明细表。
(三)如为产品设备经销商需具备厂家授权代理资格证(需提供相应厂家授权代理资格证)。
(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六)法定代表人、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的证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按顺序排列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价函(报价函需与报名材料统一装订密封)。
(二)联系人:吴光耀,联系方式:***********。提交地址:海南省屯昌县政府办公楼一楼屯昌县应急管理局。
(三)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截止日期:****年*月**日
(五)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需对所投产品的合规性负责,虚假信息将取消资格。
(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屯昌县应急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