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5-03-07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投诉人:江苏鼎元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号*号楼***室
法定代表人:朱巧玲
被投诉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号
联系人:陈小建
当事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泗洪县仁和路*号
联系人:朱楠
相关供应商: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中路*号院*号楼**至*层***内*至*层
法定代表人:辛永祺
江苏鼎元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泗洪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工程(一期)软件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采购人未针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做相关查证,回复函中对从业人员的统计口径不符合工信部要求。因此,无法反驳中标公司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公司”)在投标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事实。
*、采购人在回复函中对“正元公司的控股单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为事业单位,非大企业”的判断过于片面,未对信息进行全面核实。
(二)投诉请求
*、要求采购人撤销与正元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如确定正元公司提供了虚假信息,应取消中标资格,公开披露并进行相关处罚。
*、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泗洪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