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5〕5号
2025-03-07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5〕5号
江苏/宿迁-2025-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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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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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江苏鼎元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巧玲

被投诉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

联系人:陈小建

当事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泗洪县仁和*

联系人:朱楠

相关供应商: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中路*号院*号楼********

法定代表人辛永祺

江苏鼎元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泗洪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工程(一期)软件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采购人未针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做相关查证,回复函中对从业人员的统计口径不符合工信部要求。因此,无法反驳中标公司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公司”在投标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事实。

*、采购人在回复函中对“正元公司的控股单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为事业单位,非大企业”的判断过于片面,未对信息进行全面核实。

(二)投诉请求

*要求采购人撤销与正元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如确定正元公司提供了虚假信息,应取消中标资格,公开披露并进行相关处罚。

*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泗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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