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2025-03-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孟河镇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佳鹿环卫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禾香西路**号
当事人: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孟河大道**号
被投诉人: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号****室
相关供应商:今创城投(成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工业东区新工大道***号
四、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发布更正公告。**月**日,本项目经评标后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为今创城投(成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对投诉人进行质疑答复。****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因对答复不满意而提起的投诉,经审查发现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遂向投诉人发送了《投诉书补正通知书》。*月**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补正材料,本机关遂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不实的信息(高压清洗机产品该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并未实际生产),中标人存在填写虚假信息谋求中标的行为。
投诉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检测报告是假的,代理机构并未核实检测报告本身的真实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