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广东-2025-03-06 00:00:00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信宜市南玉大道项目经理部关于栏杆采购询价函
发布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信宜市南玉大道南延段建设工程等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投标截至时间:********** **:**:**
我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信宜市南玉大道南延段建设工程等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池洞镇)承建南玉大道项目。因项目施工需要,我部需临时采购护栏一批,请受邀单位认真核算成本,如实进行报价,该报价作为供应商选择参考,受邀单位编制好报价单后,将盖章后的报价单、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扫描件于报价截至前报送至铁建云采平台(*****://***.******.***/),请受邀单位在铁建云采(*****://***.******.***/)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单。
报价单位报价的基本要求:
*、结算方式: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甲乙双方于每月**至**日对当月(上月**日至当月**日)所供物资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并出具对账结算单,乙方根据经双方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后的对账结算单开具发票。双方必须在此期间办理当个结算周期的对账手续,不能拖延、遗漏,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相应的结算权利,甲方不再给予结算。
*、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甲方验证通过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建行融信、云信、银信、航信等供应链金融】付款。以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贴现费用。甲方只能将货款支付到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不接受乙方委托付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的,不能予以付款。
*、付款时间及比例: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天内支付给乙方当月材料款的***%。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提前提供收款收据。
*、计量方式:
点验计数计量。
*、结算单价及发票:
固定单价结算。本次报价的综合到站价均为运输到场验收合格的价格,此单价包含材料的材料费、资源税、场外运输损耗、实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各种税费、利润等项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费用。供应方对路途风险明确知悉,在运输中的一切路途风险由供应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收货地点: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施工现场。
*、我项目部材料需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备注 |
* | 桥上内侧人行道栏杆 | ******** | * | *** | ||
* | 人行道护栏 | ********* | * | **** | ||
说明:*、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我部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广东省信宜市池洞镇大坡村
联系人:张佳庆
联系电话:***********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信宜市南玉大道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附件一、报价表
报价表 | ||||||||||||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信宜市南玉大道项目经理部 | 物资名称:护栏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含税到站价 | 不含税到站价 | 税率 | 含税到站总价 | 不含税到站总价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
* | * | * | * | * | * | 交货地点 | 运输方式 | |||||
* | 桥上内侧人行道护栏 | ******** | * | *** | 符合施工技术需求 | 施工现场 | ||||||
* | 人行道护栏 | ********* | * | **** | 符合施工技术需求 | 施工现场 | ||||||
合 计 | **** | |||||||||||
注:*.数量为暂估,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 ||||||||||||
*.若有其他报价说明,则在下方进行补充说明。 | ||||||||||||
*.报价表后附公司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开户行信息等资料。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