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3-06
四川/攀枝花 中标结果
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攀枝花/四川-2025-03-06 00:0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盛世恒阳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振兴路**号*栋*层*号附*、*号

被投诉人*: 攀枝花市花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攀枝花市东区德阳巷**号*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

住所地: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瑞恒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百日红西路***号*栋*楼***号

四、基本情况

****年**月**日,攀枝花市花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年**月*日,攀枝花市花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和评审,**月*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成都瑞恒博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截至****年*月**日本机关依法向被投诉人发出《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时,政府采购合同已部分履行。

投诉事项*:成都瑞恒博科技有限公司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诉事项*:我公司“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及评分结果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对成都瑞恒博科技有限公司所投的进口设备合法渠道提出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投诉。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攀枝花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