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第4包)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5088-244JQ01jdylb/04)
2025-03-06
北京
质疑投诉
关于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第4包)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5088-244JQ01jdylb/04)
北京-2025-03-06 00:00:00
北京-2025-03-06 00:00:00
关于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第*包)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 **:**:**
现将我部对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第*包)项目(编号:*****************/**)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健康至上科贸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第一采购服务站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原评审委员会断章取义,没有完全依据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作出判定。原评审委员会忽略招标技术条款中对于允许误差范围的规定,判定北京健康至上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健康)投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结果显然是与事实不符的;②原评审委员会一名评审专家在评标现场发布主观性倾向性的意见。此次评标过程,原评审委员会并没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专业的原则,以至于得出北京健康所投产品不符合要求的错误结论。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