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1号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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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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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公告〔****〕*号
【发稿时间: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上海朱邦木业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上海朱邦木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齐路***号****室

法定代表人:朱国谊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江苏省苏州中学校东校区办公会议等家具采购”采购项目(编号:***************************)相关情况核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违法行为。******日,本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苏财罚决〔*****号)。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上海朱邦木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苏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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