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广东-2025-03-05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南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南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丹灶镇初级中学厨房设施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美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 号(****)
被投诉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 ** 号
被投诉人*: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 号 ***、***、***、***
相关供应商:东莞市天圣厨具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漱新村常马路旁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远红外线食具消毒柜因生产制造企业不具备相应的红外线消毒资质,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格式。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响应,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的,可作无效处理;*.丹灶镇初级中学厨房设施设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的标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该中标结果公示信息明显为不合规不合法中标结果公示信息。
(二)投诉人请求:此次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的,可作无效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项目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属实并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项目可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对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未完整公示中标产品规格型号、品牌等内容的行为,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