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通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提升项目第四包)
2025-03-04
甘肃/定西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通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提升项目第四包)
定西/甘肃-2025-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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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通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提升项目第四包)
文章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
通渭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通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提升项目第四包)
山东天运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月*日,我局收到你公司以快递方式邮寄的关于“通渭县城镇生活垃圾及处理体系建设提升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第四包的投诉书。
经审查,你公司就该项目第四包投诉事项于****年*月*日向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了答复。质疑答复期满**个工作日内你公司未提起投诉,你公司的投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规定。
我局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你公司的投诉不予受理。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渭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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