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供应商指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胶装成册,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项目编号、报价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供应商应携带以下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不需要提供);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及网页查询截图;
*.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截图;
(二)供应商应携带单位公章报名表盖章使用。
(三)供应商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要按照公告内容时间报名,电话咨询时间和报名时间一致(请在规定时间段内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