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薄膜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2025-02-20
安徽/滁州
招标采购
《安徽开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薄膜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安徽/滁州-2025-02-20 00:00:00

《安徽开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薄膜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 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开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薄膜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一、项目名称

安徽开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薄膜新材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经济开发区乌衣镇芦庄路西侧、兴隆路北侧

三、建设单位

安徽开优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一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南谯经济开发区乌衣镇芦庄路西侧、兴隆路北侧,系租赁安徽开优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建设内容为:设置**条塑料制品生产线,主要购置吹膜机、印刷机、制袋机、空压机、共挤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万吨薄膜新材料的生产规模。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原料、设备、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吹膜废气、调墨废气、印刷废气、烘干废气、制袋废气、调胶废气、复合废气、熟化废气以及挤出废气经管道集中送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经***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中****、乙酸乙酯和异丙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部分:其他行业》(****/****.******)以及《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部分:印刷行业》(****/****.******)中相关限值(从严取值);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年修改单))表*中相关限值;危废库废气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厂内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汇总后出水达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滁河。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中*类标准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复合料和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墨、废胶水、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以及废催化剂等,全部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单(************************)

滁州市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