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第二次)
2025-03-03
四川/绵阳
质疑投诉
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第二次)
绵阳/四川-2025-03-03 00:00:00
绵阳/四川-2025-03-03 00:00:00
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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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科技城财政金融国资局
绵科财金国投诉处字﹝****﹞*号
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绵阳高新区永兴镇银花湖村*组果园智能水肥一体化灌溉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龙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创业服务中兴)***号**区***室
被投诉人: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绵阳高新区石桥铺创意联邦*号楼***办公室
被投诉人:四川纵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区上*栋*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龙涪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纵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绵阳高新区永兴镇银花湖村*组果园智能水肥一体化灌溉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绵阳科技城财政金融国资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