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自井财发〔2025〕27号)
2025-03-03
四川/自贡
质疑投诉
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自井财发〔2025〕27号)
自贡/四川-2025-03-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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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自井财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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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新标达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蜀泸大道**号*幢*层***号
被投诉人*:自贡市自流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住所地: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高坪地*号
被投诉人*: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号顺吉大厦*层**区
相关供应商: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同兴路南段**号房****层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年**月**日,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截至****年*月**日,本项目已发送中标通知书,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多项产品参数要求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