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3-03
青海/海北
质疑投诉
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海北/青海-2025-03-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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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来源: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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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甘肃诚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路****号四层***室
邮编:******
法定代表人:孙呈文 联系电话:**********
代理人:李沄暄 电话:***********
被投诉人*:海北州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浩门镇环城南路*号
邮编:******
联系人:马玉林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号财富广场阿*座****室
联系人:代女士 联系电话:***********
****年*月**日,甘肃诚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门源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楼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青海聚帛公招(货物)********)”的招标文件参数不满,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以下简称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收到质疑后于****年*月**日作出了书面答复。投诉人不满意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送达《投诉书》,经审查,本机关依法受理。随后,本机关向有关当事人发送了投诉书副本,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审查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参数。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参数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只有联影独家能够全部满足,其他厂家均有偏离,参数有失公允。
二、调查情况
关于投诉事项:经调查,部分设备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认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三、处理决定
责令被投诉人*就投诉成立内容进行修改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门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