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5-01-09 00:00:00
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比选公告
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比选公告
各服务商:
为做好****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我局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开展询价,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
《****年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二、项目业主
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年高县拟建*个行政村“千村示范工程”工程项目,项目地点初步定为月江镇、胜天镇、可久镇、落润镇、罗场镇等。实施方案编制单位需到现场进行踏勘,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下达****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川环办函〔****〕*号)要求和各村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单位需在*月**日(市上统一开展专家评审)前提交送审稿。
(二)编制报价费包括现场踏勘、技术评估(含专家费)等一切费用,最高限价*.*万元。
四、参选需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年内,*次(含)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编制经验证明材料;
(四)报价表。
各参选单位需将盖有单位印章的纸质资料邮寄至收件地址,未加盖印章或密封的参选资料视为无效。
五、参选资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二)收件单位: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
(三)收件地址:高县滨江西路一段****。
(四)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六、评审条件
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 ,符合条件且提交了参选资料的企业须达到*家(含*家)以上 ,方可开展下步评审工作。
七、评审方法
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成立评审小组 ,对在规定期限内 ,符合条件且提交了参选资料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从中确定一户符合条件且报价最低企业作为第一候选人中选,以此类推确定第二、第三候选人。若第一候选人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业主可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也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业主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人为中选人。
附件:****年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比选报价表
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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