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5-02-28 00:00:00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
发布机构: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 |
名 称: | 呈贡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及新媒体运维服务购买服务计划 | ||
文号: | 关键字: |
呈贡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及新媒体运维服务购买服务计划
为加强呈贡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规范化管理、安全运营,充分发挥官网、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和服务功能,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呈贡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运行维护及监测。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及监测。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人大机关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目录代码:*****,目录名称:数据处理服务。
五、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要求,对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维护及监测,为呈贡区人大提供不少**篇稿件推广宣传工作。
六、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元(人民币陆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从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制度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和服务。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接受委托的单位、组织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四)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近*年内有同类型政务项目合作经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政务公开及宣传工作有关要求,对呈贡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监测,安全运行和内容维护管理等工作。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九、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购买计划。
九、资金支付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年*月**日到****年*月*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年*月*日前报名。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