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2-28 00:00:00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土石方及相关支护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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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会【****】****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土石方及相关支护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标准分区。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 亩),医院一期、二期、三期总规划**** 张编制床位,总建筑面积******.*㎡。其中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急诊部****平方米、门诊部****平方米、住院部***** 平方米、医技科室*****平方米、康复治疗用房****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平方米、业务管理用房****平方米、院内生活 用房****平方米、大型医用设备用房****平方米、感染疾病科 ***平方米、附属公共空间****平方米、地下车库*****平方米。 配套完善设备及安装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室外公用工程等。
*.*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完成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二期、三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土石方及相关支护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直至取得初步设计(含概算批复)批复文件等后续服务,招标人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进行的变更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
具体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二期、三期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土石方及相关支护施工图设计,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场地竖向设计、结构设计、装饰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标准要求)、海绵城市、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消防设计、暖通设计、建筑节能环保与绿色建筑设计(包含建筑节能,雨水回收,屋顶绿化等)以及洁净手术室、***、病理科、核医学(如有)、中心检验、中心供应、静配中心、医疗气体、医疗物流、高压氧仓以及大型医疗设备安装等医疗专属工程,满足初步设计相关规范的深度要求,并完成概算编制并通过审批。完成《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版)中所包含的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的所有设计内容,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认可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核,且设计内容及深度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本次设计需采用 *** 技术建模,各阶段设计汇报、交底必须包含 *** 汇报内容、以及配合招标人对后期施工图审核提供技术支持(审核施工图的经济合理性)。
*.*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日历天;
☑初步设计**日历天;
☑土石方及相关支护施工图设计**日历天;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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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号附*号华廷商务楼 |
联系人: |
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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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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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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