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政府采购意向
2025-02-27
辽宁/营口
招标采购
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政府采购意向
营口/辽宁-2025-02-27 00:00:00

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发布日期
*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高空视频项目站址服务:需要在目标位置提供*****米挂载高度,视野无遮挡,同时配备稳定的****电源接电端口为摄像头供电及数据专线接口位置用于摄像头数据传输,我方以租用形式支付相关服务费,视频监控设备消耗电量产生费用包含在内。 专线服务:提供****带宽的传输专线服务,将塔上摄像头的影像信息传输到甲方的监控机房;服务期间,专线出现故障、光路不通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每季度进行巡检。我方以租用专线服务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维护服务:乙方负责维护工作整体把控,应保持与甲方经常性交流,明确甲方需求,并做好设备运维工程师的协调安排、监督考核等工作;根据此前运维惯例,乙方应根据甲方临时产生的服务需求,做出及时响应,并按照要求,及时派送、完成运维任务。 服务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对高空视频监控平台系统、硬盘录像机(视频数据存储***)升级维护工作,保障系统安全性与数据保密性工作,且摄像头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维护项目为故障情况下外,每年*次的上塔摄像头清洗,硬件故障情况下摄像头拆卸,非硬件故障下的维护及故障排除。如发生设备无法修复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个点位摄像头,摄像头费用由乙方承担,摄像头拆除后送修及返回后重新安装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需准备至少*个摄像头作为备件,用于个别监控点位返厂维修期间进行替换,备件产权归乙方所有。**.**月****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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