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2-26 00:00:00
一、合同名称: 船舶污染物公共接收点的合同
二、项目名称: 船舶污染物公共接收点
三、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松江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 松江区美能达路 *** 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东安水上污染防治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 ** 号三层
联 系 方 式:************
四、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在内河船舶流量密集水域方便内河船舶的污染物接收需求,设置交投点,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
服务要求:在内河辖区的内河船舶流量密集水域或者流动作业船舶非作业时段的临时作业需求,设置*处水上服务站(配备***吨以上载重三废接收自航船),配备*名作业人员,采用船舶自主上门固定式交投接收作为水上流动服务的补充。要求作业活动人员从事船舶清舱、洗舱、污染物接收、燃料供受、装卸、过驳、修造、拆解、打捞、污染清除、浮船坞沉坞以及利用船舶进行水上水下施工等作业活动的,应当具备相关安全和污染防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应当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规定处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要求作业单位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相应的防污染管理制度;
(二)相关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三)安装覆盖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对船舶污染物实施动态监控,并至少保存三个月的视频监控数据;
(四)使用符合要求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五、验收结论:验收小组通过检查船舶污染物固定点现场工作情况,分别从完成数量情况、船舶卫生保洁、垃圾处置情况、转运完成时效、人员管理情况、相关台账资料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以及重大事项满意度来综合评价该船舶污染物固定点的服务质量,经验收小组讨论和评议后一致通过验收。
六、验收日期:****年*月**日
七、验收组成员:王辉 盛超 李艺
八、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