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2025-02-18 00:00:00
项目名称 | ****年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范县农业农村局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货物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范县财政局 |
相关公告 | |||
交易来源: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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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年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范采磋商*******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评审日期:****年*月**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 | ****年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开垦刀旋耕机*台,农业无人机*台,旋耕起垄机*台,免耕施肥播种机*台,电驱免耕施肥播种机*台,免耕施肥精播机*台,免耕精量施肥播种机*台及采购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南乐县宏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 南乐县昌意路中段西侧 | ******.** |
七、磋商小组名单:姜兆磊、佀彦粉、孟财政(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收取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范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范县新区德政街西段
联系人:孙亚芳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集贤路**号院
联系人:王明
联系方式:***********
发布人: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