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四川-2025-02-25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川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及灾后重建项目(一期)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四川裕博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云溪镇嫘祖大道中段***号(阳光水岸)**幢*楼*号
被投诉人*:金川县水务局
地址:金川县勒乌镇二办公区六楼
被投诉人*: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川县勒乌镇沐林街**号
四、基本情况
****年**月**日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年**月**日,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发布金川县水务局金川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及灾后重建项目(一期)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确定四川裕博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年**月**日,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发布金川县水务局金川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及灾后重建项目(一期)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该项目评审后,有*家供应商得分相同,报价得分相同,技术指标得分相同,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数量相同,其中供应商四川裕博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高于其余得分相同的五家供应商报价,但评审系统自动默认得分相同*家供应商排名第一即进入了随机抽取排序,未排除四川裕博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监督工作人员见证下进行了随机抽取,因系统在该处无其他操作项,评审专家默认了系统排序,出现了评审结果不合理,在组织重新复核过程中,因系统无法排除评审得分相同、报价得分相同且报价高的供应商进行随机抽取排序,人工排序无法保证公正性,故该项目终止。
****年*月**日,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发布金川县水务局金川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及灾后重建项目(一期)工程(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确定金邦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四川裕博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于**** 年*月*日就金川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及灾后重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 **** 年* 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经审查,于 **** 年* 月 **日要求四川裕博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补正,本机关于 **** 年* 月**日收到补正相关材料,本机关已于 **** 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四川裕博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为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四川裕博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的质疑不成立表示不满意,四川裕博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为金川县政府采购中心没有认真的审核招标文件实质性的内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鉴于投诉人所有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金川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