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2-25
四川/凉山
质疑投诉
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凉山/四川-2025-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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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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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四川图力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蒲玥如 联系电话:***********
地 址:四川省青羊区双顺路*号
被投诉人*:木里藏族自治县水利局
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
地址: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新兴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欢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高新区盛安街 ***号*座*********号
四川图力斯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木里县水利局****年度路灯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答复,于****年**月**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付款条件安排不合理、不合法;
投诉事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评分权重比例不合理;
投诉事项*:参与评分的指标不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
投诉事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经核查,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