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2025年02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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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2025年0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上海-2025-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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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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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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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办教育机构事务性工作委托经费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民办教育机构事务性工作委托项目,主要服务对象包括浦东新区民办学校、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本项目“一招三年”,委托期限为三年,分年签订协议。 二、服务要求 *.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民办学校、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相关变更事项的评估工作,做好信息梳理,并及时反馈教育行政部门。 *.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初审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材料。 *.结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相关管理文件要求,对浦东新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办学行为进行指导帮助,包括办学业务咨询指导、政策宣传、组织校长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开展交流展示活动、帮助机构扶持推广品牌项目等。 *.组织民非教育相关课题研讨和专项调研,为采购方决策提供服务。 *.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有关机构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三、项目费用 目前新区范围内存续的由教育部门主管的民办教育机构法人机构约***家(不包含各类教学点),后续将有一定数量纳入教育部门许可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考虑到机构数及上述工作量,拟委托项目费用定为***万元/年。 四、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付款方式:费用分年支付。首年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当年费用的**%,协议执行满半年支付当年费用的**%,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当年度委托事项后签订第二年协议;第二年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当年费用的**%,协议执行满半年支付当年费用的**%,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当年度委托事项后签订第三年协议;第三年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当年费用的**%,协议执行满半年支付当年费用的**%,余款**%在协议期满经采购方组织评估通过后一个月内支付。 *.供应商成交后一律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已确认的服务方案和工作流程提供服务,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对其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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