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古财投处〔2024〕51号)
2025-02-24
四川/泸州
质疑投诉
古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古财投处〔2024〕51号)
泸州/四川-2025-02-24 00:00:00
泸州/四川-2025-02-24 00:00:00
古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古财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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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蔺县****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林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四次)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方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栋**层****号
法定代表人:朱建平
被投诉人: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地: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胜蔺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广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迎宾大道****号彩叠园*幢***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方烨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蔺县****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林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四次)(采购项目编号:*****************)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一:磋商文件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磋商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二:相关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且缺乏明确判断标准,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委员会只能主观判断,将影响评审的客观、公正、公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古蔺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