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和地财采决〔2025〕2号)
2025-02-24
新疆/和田
质疑投诉
和田地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和地财采决〔2025〕2号)
和田/新疆-2025-02-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地区本级****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公益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沃中(重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白鹤路工业园区隆鑫技术中心实验楼*楼***、***、***号

被投诉人*新疆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和田市景苑公务员小区******

被投诉人*和田地区民政局

地址:和田市塔乃依北路**号

相关供应商:新疆谨严标书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巴格其镇索米村***号

五、基本情况

沃中(重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新疆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地区本级****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公益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一:中标供应商(新疆谨严标书商贸有限公司)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投诉事项二:中标供应商(新疆谨严标书商贸有限公司)所投轮椅的制造商(上海掌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资质,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投诉事项三:中标供应商(新疆谨严标书商贸有限公司)所投坐便器不具备强制节能认证证书,违反强制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投诉事项三成立。该项目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和田地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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