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广东-2025-02-21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机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关于采购横琴市民服务中心食堂运营管理服务的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食里香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号国际商会大厦*栋 ******
被投诉人*: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号中立信大厦***室
被投诉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
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号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关于采购横琴市民服务中心食堂运营管理服务的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单位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运营服务团队”中要求投入人员具有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评分细则“运营服务团队”中明确规定社保缴纳单位及缴纳年限须与工作经验中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对应一致,未提供或不能有效证明的,不得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食品卫生安全方案、菜式及质量管理方案、应急服务方案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配置岗位及人数列表”中“项目经理”的“★*.岗位要求:*年或以上相关餐饮服务管理经验,具有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 *、*、*、* 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