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监管处罚
2025-02-20
湖北/恩施
质疑投诉
宣恩县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监管处罚
恩施/湖北-2025-02-20 00:00:00
恩施/湖北-2025-02-20 00:00:00
宣恩县财政局关于对****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
公告类型:考核结果
宣恩县财政局关于对****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宣恩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善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宣恩县兴隆大道与***国道交叉口南***米
当事人*:湖北百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宣恩县金典财富中心*楼***
当事人*:湖北省致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安置小区**栋***室
当事人*:湖北省盛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梦巢小镇城市客厅*楼
当事人*:湖北浩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蔡宝山安置房*幢*****室
三、基本情况
为深化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及《财政部关于****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围绕****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对全县范围内的代理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以上*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未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档案管理不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规范;*.评分因素未细化量化情形;*.专职从业人员不足,政府采购代理力量单薄。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我局及时将检查结果向各代理机构进行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其他补充事宜
宣恩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