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东-2025-02-20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东财采决定书〔****〕*号)
发布机构:东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保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东莞市恒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东莞市万江街道樊磨三路**号***室
被投诉人*: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东莞市麻涌镇文化广场北侧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月**日,投诉人因对招标文件不满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同日,采购人收到质疑文件,并于**月**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正在履约中。
投诉人反映: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条款所设立的服务业绩属于设立特定行业业绩为加分项,没有保证潜在供应商的竞争性,且业绩分值为**分(*.*分一个业绩,需**个业绩满分),与业绩相关联的客户评价分值为 **分,商务分共**分,其特定行业业绩相关分值占比达**%(**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