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02-18 00:00:00
长沙市天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天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二、相关标准:
所报产品及服务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三、技术规格:
*、考核内容及标准
名称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值 | 扣分原因 | 得分 |
油品质量 (**分) | 油品质量标准符合度 | 每发现一次油品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扣 **分;经抽检不合格且造成车辆故障等严重后果,本项不得分。 | ** | ||
油品来源合法性 | 无法提供正规油品进货渠道证明文件,扣* 分;进货渠道存在疑问或风险的,扣* 分。 | * | |||
添加剂使用规范 | 发现违规使用添加剂,每次扣*分。 | * | |||
油品质量投诉情况 | 因油品质量问题被公务用车用户投诉,每发生一次扣*分;如经核实确属严重质量问题,本项不得分。 | ** | |||
服务质量(**分) | 加油效率与等待时间 | 高峰时段平均等待时间超过**分钟,每次扣* 分;正常时段平均等待时间超过**分钟,每次扣*分。 | * | ||
服务态度与规范 | 发现加油员服务态度恶劣或未遵守服务规范,每次扣*分。 | * | |||
特殊情况处理能力 | 因加油站原因导致突发情况处理不当,每次扣*分。 | * | |||
服务满意度 | 通过对公务用车用户的反馈,对服务不满意率超过**%,扣*分。 | * | |||
车辆加油核对情况 | 加油前必须对加油车辆进行车牌号、卡号核对,保证专卡专车使用,发现一起未按要求核对,扣*分。 | * | |||
供应能力(**分) | 油品储备与供应稳定性 | 出现油品断供情况,每次扣**分;因储备不足导致加油延迟影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每次扣*分。 | ** | ||
应急供应保障 | 未制定应急供应预案,扣*分;应急情况下未优先保障公务用车加油,每次扣*分。 | * | |||
加油设施与设备完好性 | 加油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维修,影响加油作业,每次扣*分。 | * | |||
安全管理(**分) | 安全制度与培训 | 无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扣*分;未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扣*分。 | * | ||
设备设施安全 | 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不完善或失效,每发现一处扣*分。 | * | |||
作业环境安全 | 加油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每次扣*分。 | * | |||
价格与优惠执行(**分) | 价格政策执行 | 未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每次扣*分、 | * | ||
优惠幅度与承诺兑现 | 优惠幅度未达到承诺标准,每次扣*分;经核实存在虚假优惠情况,本项不得分。 | * |
*、考核方式
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不定期对加油站点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油品质量抽检、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等。
*、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总分为 *** 分,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将加油站点评定为以下等级:
*.*.* 优秀:** 分(含)以上;
*.*.*良好:** * ** 分;
*.*.*合格:** * ** 分;
*.*.*不合格:** 分以下。
*、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加强监督检查,连续两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如在考核周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无论考核得分如何,均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三年,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计算。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价格要求
(*)中标人开展的所有油品促销优惠活动和政策,长沙市天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均可无条件享受。即:定点加油价格=(加油机标注价格*加油站当日优惠金额)×(**成交优惠率)。(加油机标注价格*加油站当日优惠金额=当日市场价)。
(*)中标人所辖湖南省内所有加油站的供货价格均须执行该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中的最终成交优惠率,供货价格不得高于湖南省市场同期的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投标报价必须在当日市场价的基础上最低优惠*%(含)以上,即折扣**%(含)以下,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燃油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中标人所经销油品必须全部从国家正规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采购,定期将燃油送检或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抽检,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确保燃油质量。
*、加油机要求
加油机作为加油计量设备,按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保证供油数量准确。
*、加油站点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较为完善的加油站点,布局合理。
(*)投标人投标中的自有站点必须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标准的燃油供应,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的能力并具备停电应急保障的能力。
(*)投标人投标中的自有站点必须有摄像头全程监控和监控录像加油全过程(包含油枪、刷卡结账处),可调监控不得少于**天。具备电子记账系统,系统可获取作业用车加油数据(包括加油卡编号、加油单位、加油车牌号码、加油地点、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油品)。具备与电子记账系统相匹配的油卡管理系统,能够做到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包括限定车号、限定加油站点、限定每天加油次数、限每天加油金额或油量上限、限定油品)。
(*)加油员必须对加油车辆进行车牌号、卡号核对,保证专卡专车使用。中标人需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油质检测报告和与供油单位签订的合作书(如果是产供销一体化的企业可以不要求提供合作书,非产供销一体化企业必须提供)。
(*)油价以当天站点内同号标价最低价为计算标准,不得存在开票价与实际价格不一致情况。
(*)中标人需妥善保存燃油采购的相关资料,包括高清电视监控的视频资料(至少保存三个月以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将主卡金额分配至副卡,采购人使用**卡加油时,中标人直接从卡中扣除。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加油**卡所设置的限制信息进行加油,若有不一致的情形,加油站点应拒绝加油并第一时间以文字形式告知采购人。
(*)采购人可自主选择中标人所属范围内的任意加油站加油。采购人根据需求量提前向中标人预付油料款,中标人据实核销加油费用。合同到期及终止、解除后,中标人须还返所剩油款。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结合用户体验等对中标人所属加油站点进行不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每月*日前中标人须将上月采购人名下加油卡消费明细表纸质版(加盖中标人公章)送至采购人。消费明细表须包含车牌号、加油卡号、油品、当日油价、优惠金额、油量、加油网点、加油时间等。
*、加油站点服务团队及加油站点的确定
(*)中标人应将所辖湖南省内所有加油站全部确定为本次采购定点加油站。
(*)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列明长沙市内(主要包括:五区和宁乡、浏阳、望城、长沙县)所辖定点加油站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的燃油种类及长沙市加油站位置图,最终加油站点由采购人确定。
(*)中标人须成立长沙市天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队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加油明细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必须明确,便于主管部门、用油单位与其进行联络,为更好保证本项目的运行,中标人需指派一名固定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结算、明细核查、投诉处理等相关事宜,如因中标人原因需更换,须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
(*)服务期内,如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需在**日内向长沙市天心区机关事务中心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加油要求
(*)中标人须制定长沙市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燃油品质和服务质量。
(*)中标人所辖加油站按实际加油量进行结算,严禁用加油卡购买或换取油票、现金、物品等。
(*)用油单位在加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燃油质量问题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不符合要求等情况,中标人应在**小时内派人界定原因,确认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及数额,并在*天内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
(*)中标人须提供办理一个总油账户下多张车辆专卡(专卡只有限额,资金均在总油账户下),且每张专卡能满足设定为每天不能超过两次,单笔金额不得超过***元。
(*)如发生违规加油(不核对车牌油卡、油卡购买其他物品等),将追究法律责任。
(*)中标人所辖湖南省内所有加油站应当优先保证采购单位的用油。
*、油料供应方式
(*)中标人需确认驾驶人员随车提供的加油凭据,核对车牌号无误后,提供加油服务。(加油凭票上提供:加油品种、数量、日期、车牌号或编号、行驶公里数、公章、驾驶人员姓名、加油单据人姓名)。
(*)只有经采购人驾驶人员签字确认后的加油票据方可作为结账的有效凭据。
六、验收标准:
项目考核与验收: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结合用户体验、不定期对中标人所属加油站点进行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
*、项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需马上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交由采购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的,每次支付违约金****元,累计出现三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拒不配合采购人调取本单位加油监控的;
(*)采购人抽查或暗访发现加油车卡不符的;
(*)中标人加油站点和采购人名下车辆加油人员串通弄虚作假的;
(*)提供劣质油品的;
(*)在结算或查账中提供虚假数据的。
七、其他要求:
*、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机关事务中心
*、付款方式:加油车辆据实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投标总价包括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响应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所投产品应包括在验收合格投入正式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优惠折扣声明: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调整,按调整之后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
*、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对采购人名下车辆加油进行监督管理。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