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湖北-2025-02-14 00:00:00
索 引 号: | *********/********** | 分类: | 减灾救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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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农经处![]() |
发文日期: | ****年**月**日 |
名称: |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咸宁市森林草原 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文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年**月**日 |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咸宁市森林草原 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咸宁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审批湖北省咸宁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咸发改农经〔****〕**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咸宁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天和鄂咨〔****〕***号),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湖北省咸宁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湖北省咸宁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咸宁市地处鄂东幕阜山区,森林资源丰富,有林地面积**.**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辖区内易燃天然马尾松林和人工杉木林面积占比较大,林下可燃物较多,是森林火灾的高发地带。目前咸宁市应急消防队伍存在无固定营房或营房年久失修,配套防灭水设施设备、以水灭火装备设施还不完备等问题,森林火灾应急能力有待加强。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项目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理能力和快速扑救能力,对维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单位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四、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涉及咸宁市通城县、崇阳县和通山县。
五、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年。
六、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维修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处,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其中通城县维修营房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训练场地****平方米,配置训练器材*套。崇阳县维修营房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训练场地****平方米,配置训练器材*套。
新建通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训练场地****平方米、场区停车场及人员集散地***平方米,配置训练器材*套。
(二)基本设备建设工程
配置运兵车*辆、森林消防水车*辆、森林远程水罐消防车*辆、消防摩托车**辆。配置前端通信指挥设备*套、大功率扩音器**个、卫星电话*部、望远镜**个、移动中继站*部、卫星定位仪**部、手持式对讲机**部等通信指挥器材。
(三)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建设工程
*.以水灭火蓄水工程
修缮天然取水点(**立方米)**个,配置蓄水水箱(**立方米)***个、蓄水水箱(**立方米)**个、森林消防水桶(**立方米带栓)**个、*吨消防蓄水桶***个、移动水囊(*吨)**个、柴油发电机*台、智能液位监测系统设备**套、消防水带***套等。
*.以水灭火扑火装备
配置远程高压森林消防泵*台,背负式森林消防水泵、森林消防水源泵各**台,智能型三级串联离心水泵*台,超高扬程森林消防隔膜泵*台等设备。配置单兵背负式水袋***个、水枪***个、背负式高压细水雾灭火机**台、电动灭火枪**个、多功能多旋翼大型无人机**架等扑火装备。
七、环保、水保及节能
基本同意项目环保、水保及节能方案及工程管理方案。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附件:湖北省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湖北省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表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省咸宁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及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开展各项招标投标活动。如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
审批部门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