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永和镇大墩村物业用房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1-20
浙江/绍兴
中标结果
上虞区永和镇大墩村物业用房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绍兴-2025-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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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永和镇大墩村物业用房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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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永和镇大墩村物业用房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大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的上虞区永和镇大墩村物业用房项目,于****年*月**日在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三天,节假日除外):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朗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陈枫 |
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浙****************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日历天 |
合格 |
******* |
*** |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上虞区永和镇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大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