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区2023-2024年度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或楼体外窗)改造项目八期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
监理
勘察
设计
材料设备
其它工程
2025-02-13
辽宁/盘锦
招标采购
[施工][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区2023-2024年度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或楼体外窗)改造项目八期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
监理
勘察
设计
材料设备
其它工程
盘锦/辽宁-2025-02-13 00:00:00
盘锦/辽宁-2025-02-13 00:00:00
[施工][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区*********年度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或楼体外窗)改造项目八期工程
【发稿时间 :**********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 |||||||||||||||||||||||||||||||||
兴隆台区*********年度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或楼体外窗)改造项目八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备案。以兴行审发 [****] * 号、兴行审发[****]**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中央预算内资金**%区(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年度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或楼体外窗)改造项目八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采小区、茨采小区、高采小区 *个小区平房 *.工程规模: 工程:共计*个小区,建筑面积*****㎡,改造外墙保温以及外墙涂料粉刷、吸油烟机墙外末端管道及风帽换新等工程。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
|
|||||||||||||||||||||||||||||||||
*.工期要求:****年**月**日 开工至 ****年**月**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类),且无在建工程,并经过 ** 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四、投标 |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网上递交
|
|||||||||||||||||||||||||||||||||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领取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完成交纳。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账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号:************ 联系电话:************ *.合同估算额: ***.******万元 。 *.质量要求: 合格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
|||||||||||||||||||||||||||||||||
九、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