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于城镇公寓房安置项目(紫云苑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5-02-13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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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于城镇公寓房安置项目(紫云苑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浙江/嘉兴-1970-01-01 00:00:00

关于同意于城镇公寓房安置项目(紫云苑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发改投〔****〕***号

  • 发布时间: ***** *** ** **: **
  •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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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于城镇公寓房安置项目(紫云苑二期)初步设计的请示》(于政〔****〕***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列入****年第二批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建设计划,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镇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于城镇公寓房安置项目(紫云苑二期)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公寓房安置项目(紫云苑二期)。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东至王家浜,南至紫云苑一期,西至招宝路,北至于中路。总用地面积****平方米(**.*亩),拟建四栋多层电梯房,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成安置房住宅约***套,同步建设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等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布置及建筑

根据规划条件小区主入口结合一期设置在招宝路,消防出入口设置在*#楼北侧招宝路上。建筑单体包括:*#**#楼住宅和物业管理用房,其中*#**#楼住宅单体为*+**,物业用房设置在*#楼东侧,地块不设地下车库。

四、结构设计

本项目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桩基设计等级为丙级,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均采用桩基础。

五、公用工程及其他

基本同意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确定的供电、给排水、天然气、弱电、气象、环保、人防、消防、国土、节能等专项工程的设计原则,请在具体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做好技术衔接。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投资按盐政办发〔****〕**号文件控制,建设资金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业主

为便于项目后续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防范政府投资项目债务风险,根据“一事一议”程序(****年第***号)同意将该项目业主由“海盐县于城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海盐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八、建设工期

****年*月*****年*月。

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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