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江财采〔2025〕8 号)
2025-01-13
四川/绵阳
中标结果
江油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江财采〔2025〕8 号)
绵阳/四川-2025-01-13 00:00:00
江油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江财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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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服务器及存储设备(采购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杰阳弘毅科技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锦华路三段**号汇融广场(锦华)**

被投诉人*:江油市人民医院

址:江油市纪念碑街中段**号

被投诉人*: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址: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楼

四、基本情况

成都杰阳弘毅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江油市人民医院于*******日就江油市人民医院服务器及存储设备(采购包*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收到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服务器及存储设备(项目编号:*****************)该项目数量清楚和采购需求明确,不适用竞争性磋商这种采购方式。

投诉事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企业自愿送检项目(非国家强制检测项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佐证材料限定未检测报告,排斥了其他形式的技术参数佐证材料。且磋商文件未合理设置提供检测报告的相关要求,未给供应商进行检测及提供检测报告预留必要时间。

投诉事项*以不合理条件差别对待其他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成立,投诉事项二、三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江油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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