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五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01-06
浙江/嘉兴
变更澄清
2024年(第五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更正公告
嘉兴/浙江-2025-01-06 00:00:00
更正后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嘉兴/浙江-2025-01-06 00:00:00
****年(第五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更正公告
来源: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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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名称:****年(第五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定存(****)**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更正理由:
招标文件更正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招标文件第*页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 **.▲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 此项删除。 |
* | 招标文件第*页 (三)投标报价 | *.投标人报价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 | *.▲投标人报价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 |
* | 招标文件第**页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增加一项 | (*)投标报价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的。 |
* | 招标文件第**页 协议主要条款 | 第十条前,增加一条。原来条款相应顺移。 | 十、协议有效期内,若利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银行总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发生调整(银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调整,是指银行为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要求或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等,对本行可执行的内部授权上限进行的具有主动性、自律性、普遍性的调整),导致协议约定的利率水平超出允许范围,乙方应在按本协议约定存款业务开办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银行存款利率调整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若甲方选择继续执行本协议,则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新办理存款业务执行利率按不超过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执行。 |
* | 招标文件第**页 投标报价一览表 说明中 | *、存款年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人报价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在有效期内,若利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银行总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发生调整,按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规定操作。 |
* | 招标文件第**页 | 九、承诺书 | 此项删除。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兴戟 章莉莉
联系电话:************* *********** ***********
传真:*************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新区中禾广场****室*****室
*、招标人名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
联系人:江伶丽
联系电话:*************
地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附件信息: